食品伙伴网讯 今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5-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较大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6-2021)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幼儿配方食品》(GB 10767-2021)三项国家标准(简称:“新国标”)正式实施。
2021年3月,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发布了5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其中,《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5-2021)、《食品国家安全标准 较大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6-2021)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幼儿配方食品》(GB 10767-2021)3项营养与特膳食品标准被称为“史上最严”的奶粉“新国标”。
与之前的标准相比,新国标将《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GB 10767-2010)分为2个标准,即GB 10766和GB 10767;修订或增加了产品中营养素含量的最小值与最大值;将2010版标准中部分可选择成分调整为必需成分;污染物、真菌毒素和致病菌限量要求统一引用相关基础标准。
另外,新国标明确了婴儿、较大婴儿的乳基和豆基配方食品概念。两种不同基质的产品应分别以乳类及乳蛋白制品(乳基),或大豆及大豆蛋白制品(豆基)为主要蛋白来源,两者不可混合使用。对于幼儿配方食品,则可以单独或同时使用;当单独使用时,分别为乳基幼儿配方食品或豆基幼儿配方食品。
食品伙伴网提醒相关企业,自今日起,生产企业应当按新国标注册的产品配方组织生产,而此前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5—2010)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GB 10767—2010)生产的产品可以销售至保质期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