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4月3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3年第8期(总第404期)通告,检出不合格食品15批次,其中,有9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
抽检信息显示,不合格产品分别为东明汇益客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鲤鱼(淡水鱼),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罗庄区桂霞蔬菜配送店销售的辣椒(青椒),噻虫胺和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城阳区薛金鹏蔬菜批发部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济宁经济开发区马集镇北美联华商贸马集加盟店销售的芒果,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单县方坤工业品有限责任公司环亚商城府东店销售的豆角,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博兴县博昌办事处佑鲜生副食店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银座集团济南长清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生姜,噻虫胺和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青岛家得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和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博山区保国蔬菜水果店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噻虫胺属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性、触杀和胃毒作用,对姜蛆、蚜虫、斑潜蝇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胺在根茎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在茄果类蔬菜(番茄除外)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
噻虫嗪是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和内吸作用,对蚜虫、蛴螬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嗪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嗪在根茎类蔬菜(芜菁除外)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3mg/kg,在辣椒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mg/kg。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是一种大环内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组织渗透作用。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在豆类蔬菜(菜豆、菜用大豆除外)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15mg/kg。
地西泮为苯二氮卓类镇静催眠药,临床上具有抗焦虑、镇静催眠、抗惊厥、抗癫痫及中枢性肌肉松弛作用。长期食用地西泮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地西泮为允许作治疗用,但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的兽药。
吡唑醚菌酯为杀菌剂,属于甲氧基氨基甲酸酯类,通过抑制菌株的呼吸作用,进而达到杀菌的效果。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吡唑醚菌酯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吡唑醚菌酯在杧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
腐霉利是一种广谱内吸性的高效杀菌剂,对低温高湿条件下发生的灰霉病、菌核病有显著效果,但菌株容易对其产生抗性。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腐霉利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腐霉利在韭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
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又称防落素、保果灵,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主要用于防止落花落果、抑制豆类生根等。根据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5年第11号《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规定,4-氯苯氧乙酸钠作为低毒农药登记管理并限定了使用范围,豆芽生产不在可使用范围之列,目前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上述物质的安全性尚无结论。但为确保豆芽食用安全,豆芽生产过程中不得使用上述物质。
6-苄基腺嘌呤是一种生长调节剂,可以促进细胞分裂,加快豆芽生长。根据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5年第11号《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规定,6-苄基腺嘌呤作为低毒农药登记管理并限定了使用范围,豆芽生产不在可使用范围之列,目前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上述物质的安全性尚无结论。但为确保豆芽食用安全,豆芽生产过程中不得使用上述物质。
吡虫啉属内吸性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吡虫啉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吡虫啉在香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部分不合格产品信息
序号 |
食品名称 |
标称生产(养殖)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养殖)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购进或检疫)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单位||标准值 |
分类 |
品种 |
公告号 |
公告日期 |
检验机构 |
备注 |
2 |
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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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县方坤工业品有限责任公司环亚商城府东店 |
山东省菏泽市单县园艺开发区舜师路东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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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0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0.0222||mg/kg||≤0.015 |
食用农产品 |
豇豆 |
2023年第8期 |
2023.04.03 |
菏泽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
5 |
鲤鱼(淡水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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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明汇益客商贸有限公司 |
山东省菏泽市东明县城关街道南华路中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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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5 |
地西泮||3.49||μg/kg||不得检出 |
食用农产品 |
淡水鱼 |
2023年第8期 |
2023.04.03 |
山东众合天成检验有限公司 |
6 |
韭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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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阳区薛金鹏蔬菜批发部 |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蔬菜批发市场交易大厅013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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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7 |
腐霉利||2.96||mg/kg||≤0.2 |
食用农产品 |
韭菜 |
2023年第8期 |
2023.04.03 |
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
9 |
芒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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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经济开发区马集镇北美联华商贸马集加盟店 |
山东省济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马集镇兴业大道信用社东88米路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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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5 |
吡唑醚菌酯||0.14||mg/kg||≤0.05 |
食用农产品 |
芒果 |
2023年第8期 |
2023.04.03 |
中维安全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
10 |
韭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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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兴县博昌办事处佑鲜生副食店 |
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博昌办事处新城一路花园新城东门E112号商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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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7 |
腐霉利||2.07||mg/kg||≤0.2 |
食用农产品 |
韭菜 |
2023年第8期 |
2023.04.03 |
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
11 |
辣椒(青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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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庄区桂霞蔬菜配送店 |
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罗庄街道161号沂州农贸市场F区J4-6号 |
散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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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8 |
噻虫胺||0.070||mg/kg||≤0.05;噻虫嗪||1.20||mg/kg||≤1 |
食用农产品 |
辣椒 |
2023年第8期 |
2023.04.03 |
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
12 |
黄豆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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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家得乐商贸有限公司 |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沙子口街道沙子口大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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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8 |
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2.81×10⁻²||mg/kg||不得检出;6-苄基腺嘌呤(6-BA)||1.50×10⁻¹||mg/kg||不得检出 |
食用农产品 |
豆芽 |
2023年第8期 |
2023.04.03 |
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
14 |
香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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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山区保国蔬菜水果店 |
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池上镇东池村 |
散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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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12 |
吡虫啉||0.35||mg/kg||≤0.05 |
食用农产品 |
香蕉 |
2023年第8期 |
2023.04.03 |
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
15 |
生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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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座集团济南长清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
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崮云湖街道大学路2166号 |
散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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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8 |
噻虫胺||0.49||mg/kg||≤0.2;噻虫嗪||1.80||mg/kg||≤0.3 |
食用农产品 |
姜 |
2023年第8期 |
2023.04.03 |
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
(来源: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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