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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3年第41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7-13  来源: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肉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食用农产品、餐饮具共936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928批次,不合格8批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肉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食用农产品、餐饮具共936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928批次,不合格8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
 
  肉制品244批次,全部合格;茶叶及相关制品130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546批次,其中合格540批次,不合格6批次;餐饮具16批次,其中合格14批次,不合格2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北京伊龙园餐饮有限公司经营的尖椒,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北京市张仁服装店经营的鲤鱼,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3.北京墨鑫嘉源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韭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4.幸福荣耀(北京)超市有限公司朝阳门外店经营的河鲈鱼,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该店经营的油麦菜,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5.北京苏小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西直门分公司经营的鲫鱼,孔雀石绿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北京苏小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西直门分公司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6.北京京鼎鑫餐饮有限公司使用、消毒的白瓷盘、面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及餐饮具,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
 
  特此公告。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docx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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