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7月21日,韩国发布了第2023-367号公告,拟修改《贴牌进口食品等的当地卫生检验标准及卫生评价方法》部分内容,其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1. 以OEM(贴牌代工)方式加工的进口食品,如境外生产企业在当地卫生检查中获得优良的评价(得分在超过满分的95%),允许将检查周期由2年一次延长至3年一次。
2. 在卫生评价周期内没有进口实绩时,从再次进口开始2个月内实施卫生评价,修订为再次进口时起4个月以内实施卫生评价。
3. 将“特殊用途食品”修改为“特殊营养食品”,使食品类别名称与《食品法典》中一致。
以上意见征集时间至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