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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13批次不合格食品情况的通告 (2023年第7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8-04  来源: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饮料、豆制品、蔬菜制品、调味品、糖果制品、饼干、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用油 油脂及其制品、酒类、蜂产品、肉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罐头、水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乳制品、食糖、方便食品、保健食品、餐饮食品、特殊膳食食品、水产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食品添加剂共27大类食品共496批次,其中合格样品483批次,不合格样品13批次。发现的问题主要是农药残留不合格。
  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饮料、豆制品、蔬菜制品、调味品、糖果制品、饼干、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用油 油脂及其制品、酒类、蜂产品、肉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罐头、水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乳制品、食糖、方便食品、保健食品、餐饮食品、特殊膳食食品、水产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食品添加剂共27大类食品共496批次,其中合格样品483批次,不合格样品13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发现的问题主要是农药残留不合格。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spcjsac.gsxt.gov.cn/。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责令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防控风险。并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责令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防控风险。不合格产品的风险防控措施以及核查处置结果将在相关市县市场监管部门网站予以公布。
 
  现将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钟贵春销售的豇豆,检验项目啶虫脒和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三亚分所。
 
  (二)三亚崖城贺克清蔬菜摊销售的荷兰豆(食荚豌豆),检验项目多菌灵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三亚分所。
 
  (三)三亚崖州珍琪果蔬中心销售的荷兰豆(食荚豌豆),检验项目多菌灵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三亚分所。
 
  (四)陵水椰林陵城吴艳蔬菜摊销售的豇豆,检验项目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海口分所。
 
  (五)琼中乌石王红玉蔬菜摊销售的豇豆,检验项目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海口分所。
 
  (六)儋州乐卖特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长豆角,检验项目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和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七)定安黄竹符芳蔬菜摊销售的芹菜,检验项目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八)海口秀英邱少红蔬菜摊位销售的荷兰豆,检验项目多菌灵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九)临高调楼钟不乃蔬菜摊销售的荷兰豆(食荚豌豆),检验项目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十)海口市菜生鲜超市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小白菜,检验项目啶虫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十一)澄迈老城谢开贵蔬菜摊销售的油麦菜,检验项目阿维菌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十二)文昌翁田符海浪蔬菜摊销售的奶白菜,检验项目啶虫脒和氟虫腈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十三)乐东县九所新区嘉林达农贸市场罗才姬销售的豇豆,检验项目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欢迎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有害食品,请拨打12345投诉举报。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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