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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9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8-10  来源: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近期,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饮料,冷冻饮品,蔬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10大类食品597批次样品,检出其中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冷冻饮品,蔬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7大类食品15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重金属污染、农药残留、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限量超范围使用、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近期,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饮料,冷冻饮品,蔬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10大类食品597批次样品,检出其中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冷冻饮品,蔬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7大类食品15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重金属污染、农药残留、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限量超范围使用、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风险控制措施,对调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及时公布所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重金属污染问题
 
  (一)大商股份鸡西新玛特中心街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海林市北味天然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东北野生榛蘑(压缩精品),其中镉(以Cd计)检测值不符合有关产品执行标准要求。
 
  (二)伊春市伊春区九一鑫森林食品店销售的、标称伊春市鑫旺山特产品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有机榛蘑,其中镉(以Cd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农药残留问题
 
  (一)双鸭山市集贤县原二十四号精品水果商店销售的香蕉,其中噻虫胺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鸡西市鸡东县陈华当日优鲜生鲜超市销售的绿豆芽,其中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北安市邵刚蔬菜批发部销售的芹菜,其中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宁安市宁安镇盛龙生鲜超市销售的芹菜,其中氧乐果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牡丹江市西安区裕鲜乐生鲜店销售的芹菜、油菜,其中氧乐果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鹤岗比优特启梦商贸有限公司黎明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大庆市万德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精典沙冰(冰棍),其中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绥化市兰西县家幸食杂超市销售的、标称一福(黑龙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哈尔滨风味红肠,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辖区市场监督管部门调查核实,该批次不合格原因为供应商兰西县振兴食杂超市储存不当造成的。
 
  (三)穆棱市龙江好日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海林市北味天然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海林市新菌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土豆淀粉,其中霉菌和酵母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食品添加剂超限量超范围使用问题
 
  (一)双鸭山市集贤县金点包子铺自制销售的油条,其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穆棱市傲矫龙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林口县太平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的奎山孙记粉条,其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有关产品执行标准要求。
 
  (三)宁安市慧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黑龙江省辣酒久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辣酒久火辣鸡爪,其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测值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也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
 
  五、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比优特商贸有限公司阿城百货大楼分公司销售的、标称黑龙江龙江福粮油有限公司生产的笨榨熟豆油,其中酸价(KOH)检测值不符合有关产品执行标准要求。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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