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保健食品原料 大豆分离蛋白 乳清蛋白备案产品剂型及技术要求》,明确了备案产品剂型及主要生产工艺、可用辅料名单、产品说明书以及技术要求等内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可按照相关技术要求开展备案。
与此同时,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制定了《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营养素补充剂(2023年版)》《〈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大豆分离蛋白〉〈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乳清蛋白〉》解读文件,针对行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分别在目录调整、配伍、每日用量、保健功能声称、不适宜人群和注意事项等方面作出详细解读,进一步推动保健食品产品备案工作顺利开展。
据了解,10月1日起,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发布的《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营养素补充剂(2023年版)》《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 营养素补充剂(2023年版)》《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大豆分离蛋白》《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乳清蛋白》四个目录文件将正式施行。这意味着含大豆分离蛋白、乳清蛋白的蛋白粉类保健食品可以通过备案获取上市新路径,突破以往以单一原料备案的模式,允许蛋白粉与营养物质复配备案,消费者选择的蛋白粉类保健食品品种将更加丰富、性价比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