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省市场监管局第39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通告如下:
本期通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0大类食品470批次,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罐头、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产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含餐饮具)、食用农产品。合格449批次,不合格21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微生物污染问题、农兽药残留问题、重金属污染问题、其他问题。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上杭县马连西餐饮店的汤碗(消毒日期为2023年7月14日),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龙岩市新罗区魔都餐饮店的方碟(消毒日期为2023年7月17日),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龙岩市新罗区魔都餐饮店的汤碗(消毒日期为2023年7月17日),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标称河南二板桥食品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5月19日生产的桂花坚果藕粉,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单位为龙岩市子归村播农产品有限责任公司。
(五)标称河南二板桥食品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6月3日生产的奇亚籽坚果藕粉,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单位为龙岩市子归村播农产品有限责任公司。
(六)标称泉州豪早食品有限公司2023年7月18日生产的芋泥彩虹卷面包,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单位为厦门夏商百货集团三明有限公司三元店。
二、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永定区高山茶具批发行销售的鸭屎香单丛(购进日期为2022年5月10日),草甘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永定区晓谌鱼摊销售的黑鱼(购进日期为2023年7月27日),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福鼎市硕果缤纷水果店销售的玉荷包荔枝(购进日期为2023年7月25日),吡唑醚菌酯、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邵武市有光蔬菜经营摊销售的香芹(购进日期为2023年8月11日),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厦门鲜味滋源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里脊(猪肉)(生产日期为2023年8月1日),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重金属污染问题
标称福建新德食品有限公司2023年2月26日生产的食用植物调和油,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单位为闽清县云龙乡新一发超市。福建新德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四、其他问题
(一)新罗区猪和牛餐饮店的大饭碗(消毒日期为2023年7月17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新罗区猪和牛餐饮店的大汤碗(消毒日期为2023年7月17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莆田市城厢区南门新长征煎包店的面碗(消毒日期为2023年7月26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莆田市城厢区南门新长征煎包店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四)晋江市青阳汉期特餐饮店的白色盘子(消毒日期为2023年7月27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晋江市梅岭渝兴餐饮店的料碟(消毒日期为2023年7月30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晋江市梅岭全味小吃店的小白碗(消毒日期为2023年7月31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漳州市芗城区川鲜餐饮店的饭碗(消毒日期为2023年7月31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标称武夷山元生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8月2日生产的灵芝玫瑰柠檬茶,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标称武夷山元生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6月1日生产的灵芝决明子茶,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开展核查处置,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和公告等法定义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