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标法舆情动态 >> 食品安全动态 >> 中药茶饮热卖!这份合规经营提示和消费提醒请收好

中药茶饮热卖!这份合规经营提示和消费提醒请收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11-14  来源:张家港市场监管微信号
核心提示:日前,各类中药茶饮、滋补菜品等时常见诸市面,受到消费者的欢迎。为进一步督促商家依法合规经营,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商家做到以下几方面,规范销售行为。
  近期骤然变冷,养生保健的话题不断冲高。
 
  枸杞牛乳茶、新会陈皮雪梨汤、五黑精华水
 
  ……
 
  各类既养生又好喝的中药茶饮、
 
  药食同源加滋补类食品
 
  也逐渐成为新生代的消费选择。
 
  自从今年中药房的酸梅汤火出圈后,
 
  各类餐饮店也推出了中药茶饮,
 
  不少城市甚至刮起养生茶饮开店风。
 
  那商家如何做到合规经营呢?
 
  消费者选购需注意什么呢?
 
  港城食博士指导您!
 
  关于餐饮店制作销售中药茶饮、

  滋补菜品等合规经营的提示
 
  日前,各类中药茶饮、滋补菜品等时常见诸市面,受到消费者的欢迎。为进一步督促商家依法合规经营,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商家做到以下几方面,规范销售行为:
 
  一、餐饮店从事经营必须持有营业执照、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小餐饮备案凭证)。营业执照包含餐饮服务的经营范围,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小餐饮备案凭证)包含热食类食品制售或者自制饮品的经营范围,如果要在美团或者饿了么等平台销售,还需要包含网络销售的经营范围。
 
  二、商家在使用某种原料时,要注意区分其是否为普通食品原料。餐饮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由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公布。餐饮单位使用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时,要确保其安全性。
 
  三、如果使用具有当地特色的原料时,应当查询该类原料是否属于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告批准的新食品原料,可以在国家卫健委的食品标准与监测评估司“风险监测”栏目(网址:http://www.nhc.gov.cn/sps/s5851/new_list.shtml)或者“卫生行政许可公众查询”端口(网址:https://slps.jdzx.net.cn/xwfb/gzcx/PassFileQuery.jsp)查询。新食品原料生产和使用应当符合公告内容以及食品安全相关法规要求。
 
  四、商家在宣传利用某种食材制作的食品时,要规范宣传,不能在销售场所的招牌、菜单或网店展示界面等,介绍、展示或强调其药用功能。
 
  五、商家要规范落实索证索票,采购食材,尤其是购买中药材(未进行炮制)时,要保留进货票据、供货商资质等。
 
  港城食博士科普时间
 
  

  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有哪些呢?

  答
 
  根据《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51号),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如下(按笔划顺序排列):
 
  丁香、八角茴香、刀豆、小茴香、小蓟、山药、山楂、马齿苋、乌梢蛇、乌梅、木瓜、火麻仁、代代花、玉竹、甘草、白芷、白果、白扁豆、白扁豆花、龙眼肉(桂圆)、决明子、百合、肉豆蔻、肉桂、余甘子、佛手、杏仁(甜、苦)、沙棘、牡蛎、芡实、花椒、赤小豆、阿胶、鸡内金、麦芽、昆布、枣(大枣、酸枣、黑枣)、罗汉果、郁李仁、金银花、青果、鱼腥草、姜(生姜、干姜)、枳椇子、枸杞子、栀子、砂仁、胖大海、茯苓、香橼、香薷、桃仁、桑叶、桑椹、桔红、桔梗、益智仁、荷叶、莱菔子、莲子、高良姜、淡竹叶、淡豆豉、菊花、菊苣、黄芥子、黄精、紫苏、紫苏籽、葛根、黑芝麻、黑胡椒、槐米、槐花、蒲公英、蜂蜜、榧子、酸枣仁、鲜白茅根、鲜芦根、蝮蛇、橘皮、薄荷、薏苡仁、薤白、覆盆子、藿香。
 
  2019年11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公告(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8号),将当归、山柰、西红花、草果、姜黄、荜茇等6种物质纳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管理,仅作为香辛料和调味品使用。
 
  问

  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由谁制定?

  答
 
  2021年11月10日,国家卫健委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发布《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管理规定》的通知,明确了药食同源物质的动态调整和管理规范。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食药物质目录由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公布,并对目录实施动态管理。
 
  2019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对党参等9种物质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规定,党参、肉苁蓉、铁皮石斛、西洋参、黄芪、灵芝、山茱萸、天麻、杜仲叶9种物质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生产经营试点工作,根据各地试点实施情况,将研究论证将上述物质纳入食药物质目录管理的可行性。
 
  问

  新食品原料和药食同源物质有什么区别?

  答
 
  2013年10月1日发布实施的《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中将新资源食品改为“新食品原料”。新食品原料,是指在我国无传统食用习惯的食品原料,但其本身也是一种食材,比如蛹虫草、桃胶、菊粉、植物乳杆菌等。它可能早已存在,但在之前并未当作食材,也可能是需通过提取、分离、加工等方式制得。我国从1987年开始对新食品原料(新资源食品)实行审批制度。
 
  “药食同源物质”或“食药物质”均指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是指传统作为食品,且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物质。食药物质除了安全性评价证明其安全之外,还要符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决定的精神,符合中药材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生态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问

  新食品原料怎么查询?

  答
 
  可以登录国家卫健委网站进行查询。
 
  1.网址:http://www.nhc.gov.cn/sps/s5851/new_list.shtml
 
  2.公众查询端口:https://slps.jdzx.net.cn/xwfb/gzcx/PassFileQuery.jsp
 
  中药茶饮消费“三注意”
 
  由于中药材的使用十分讲究,港城食博士在此提醒消费者选购中药茶饮时要注意以下三点:
 
  一、在规范、有资质的商家选购中药茶饮。
 
  二、如在餐饮店选购中药茶饮,注意其使用的是否为食药同源物质,且未宣传药用功能。
 
三、不要过分迷信中药茶饮的养生功能,如果觉得身体不适,还是要前往医院进行检查治疗。 
 
关键词: 消费者 管理 监督 滋补
 
推荐产品&服务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