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1号)在我市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贯彻实施,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
此次会议,结合《办法》修订前后的变化,对相关规定进行了解读,对集中交易市场在食用农产品经营管理中需要落实的法律义务和注意事项进行了强调。会议要求,各区局要增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使命感、紧迫感、责任感,加强对辖区内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宣贯普及,将各项规定准确传递到市场开办者、场内相关经营主体;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帮扶市场找差距、抓改进、补短板,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促进其不断提升法律责任意识、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全力做好《办法》在我市市场领域平稳、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