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酒类、调味品、水产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饼干、糖果制品、食用农产品、饮料、餐饮具、其他食品共1063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1053批次,不合格10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
酒类180批次,全部合格;调味品150批次,全部合格;水产制品36批次,全部合格;茶叶及相关制品35批次,全部合格;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33批次,全部合格;饼干30批次,全部合格;糖果制品20批次,全部合格;其他食品57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426批次,其中合格420批次,不合格6批次;饮料71批次,其中合格70批次,不合格1批次;餐饮具25批次,其中合格22批次,不合格3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北京金旺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的老姜,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北京荣义山农副产品有限公司经营的芹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3.北京杨丽华水果销售部经营的香蕉,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4.北京青湖苑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牛肉,苯甲酸及其钠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5.北京双源清商店经营的草鱼,孔雀石绿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6.标称北京生命之源饮料厂生产,北京启航恒润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包装饮用水(其他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7.北京徐振华商店经营的杭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8.北京有菜有酒有故事餐饮有限公司使用、消毒的盘子、杯子、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及餐饮具,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
特此公告。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