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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铁拳”行动】食品安全典型案例(三)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12-21  来源:鹤壁市场监管微信号
核心提示:今年以来,鹤壁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聚焦民生领域社会舆论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查办出一批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违法案件。鹤壁市场监管公众号推出2023“铁拳”行动食品安全典型案例专栏,以此回顾,警示震慑,现将第三期公布如下。
  今年以来,鹤壁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聚焦民生领域社会舆论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查办出一批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违法案件。鹤壁市场监管公众号推出2023“铁拳”行动食品安全典型案例专栏,以此回顾,警示震慑,现将第三期公布如下:
 
  案例一: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山城分局查处鹤壁市山城区某老年公寓未按规定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案
 
  2023年3月13日,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山城分局依法对鹤壁市山城区某老年公寓开展执法检查,经查,发现当事人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未按规定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执法人员当场向当事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023年4月12日,发现当事人仍没有改正上述问题,山城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养老服务机构已经成为老年人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养老服务机构就餐安全是老年人健康的重要保障。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对养老服务机构的监管力度,督促其严格履行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和服务质量,确保老年人度过幸福、健康的晚年生活。
 
  案例二: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淇县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行为案
 
  2023年3月22日,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投诉举报,称淇县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某品牌泡椒脆骨,规格型号为500g,实际重量与外包装不符。2023年4月11日,淇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成品库存放的6件涉案食品进行抽样检测,检测结果为不合格。2023年5月26日,淇县市场监管局依据《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8000元。
 
  近年来,食品计量违法违规行为屡屡发生,影响着正常市场经营秩序,损害了人民群众的消费权益。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强化技术支撑、推进综合治理、形成监管合力,为消费者创造一个安全、放心、满意的市场消费环境。
 
  案例三: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淇滨分局查处鹤壁市淇滨区某食品店销售与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不符的食品案
 
  2023年4月6日,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淇滨分局依法对鹤壁市淇滨区某食品店开展执法检查,对当事人经营的速冻产品某品牌烤香肠(肉灌肠类)进行委托抽检。检验结果显示,肉肠中蛋白质含量为6.85g/100g,低于其产品外包装标识的执行标准SB/T 10279(普通级)蛋白质标准指标≥10g/100g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销售与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不符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2023年7月26日,淇滨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6320元,罚款28500元的行政处罚。
 
  本案是规范食品标签标识的典型案例。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深入排查食品标签标识存在问题,强化食品标签标识监督管理,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提升守法意识、诚信意识,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稿源:执法稽查科
 
关键词: 食品安全 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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