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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1-10  来源: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实施的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涉及安徽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实施的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涉及我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现将相关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安徽致养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皇室仙草仙草汤(特殊膳食)
 
  (一)抽检基本情况。安徽致养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皇室仙草仙草汤(特殊膳食),生产日期为2023年3月13日,经检验维生素C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二)核查处置情况。当事人生产的皇室仙草仙草汤(特殊膳食)维生素C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芜湖市繁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的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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