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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亚经济联盟拟修订禽肉和禽肉制品安全技术法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1-31  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核心提示:2024年1月26日,欧亚经济联盟发布咨询文件,拟修订禽肉和禽肉制品安全技术法规,意见反馈期截至2024年4月19日。
   2024年1月26日,欧亚经济联盟发布咨询文件,拟修订禽肉和禽肉制品安全技术法规,意见反馈期截至2024年4月19日。主要内容:
 
  (1)禽肉制品中根据含肉成分高低分为肉类、含菜肉类;修订儿童禽肉罐头、罐装禽肉罐头定义;肉类制品中肉类成分超过60%,儿童食用禽肉罐头中肉类超过40%含量;
 
  (2)新增含禽肉的蔬菜罐头制品、罐装禽肉婴儿食品含肉18%-40%,含肉罐装蔬菜中肉含量5-18%;肉类蔬菜制品含肉30%-60%等;
 
  (3)禽肉产品标签。禽肉产品类型的名称(肉汤、烹饪产品等)、产品的家禽类型信息(来自鸡肉,来自多种禽肉标注“来自家禽肉”字样)、产品分类信息(含肉、含蔬菜和肉);在标签中注明含多种肉制品成分时按照含量降序排列表示生产中使用的所有类型禽类名称;半成品必须标注是否有骨或冷藏或冷冻状态;罐头产品要标有杀菌方式等。
 
  更多详情参见:https://docs.eaeunion.org/pd/ru-ru/0119105/pd_26012024_att.pdf
 
关键词: 肉制品 禽肉 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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