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近期组织开展了“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工作,检查问题处置情况通报如下:
1.北京聚鑫食客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未按规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的问题。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对其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2.北京市朝阳天伦烤鸭店
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混放的问题。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对其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3.北京韩美都波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部分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的问题。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对其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4.北京德昊家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按规定进行处理的问题。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对其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5.北京布尼小镇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环境卫生的问题。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对其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特此公告。
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