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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兰修订出口食品豁免符合国内要求的管理法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3-01  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核心提示:2024年2月28日,新西兰初级产业部(MPI)发布19号公告,修订《出口食品公告-豁免符合国内要求的管理规定》。
   2024年2月28日,新西兰初级产业部(MPI)发布19号公告,修订《出口食品公告-豁免符合国内要求的管理规定》。本次修订主要新增下列内容(具体见附表2标黄部分):出口中国的婴幼儿配方食品豁免符合以下规定:
 
  (1)2-岩藻基乳糖(2’-fucosyllactose)的最大允许用量为2.4 g/L(以即食状态计);
 
  (2)低聚半乳糖(Galacto oligosaccharide)最大允许用量为64.5 g/kg;
 
  (3)乳糖-N-新四糖(Lacto-N-neotetraose)的最大允许用量为0.6g/L(以即食状态计)。
 
  该修订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更多详情参见:https://www.mpi.govt.nz/dmsdocument/34623-Food-Notice-Food-for-Export-Exemptions-from-Domestic-Compositional-Requirements
 
关键词: 出口食品 法规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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