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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货架上摆了过期食品,算不算销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3-04  来源:武汉市场监管微信号
核心提示:超市货架上摆了过期食品,算不算销售?
  1.我是一家私营餐馆的老板,请问一下我们这样的社会餐饮门店能不能为企事业单位外送盒饭?
 
  答:不可以为企事业单位供应盒饭。
 
  2.我们的母公司已经按照规定制定了企业标准并进行了自我公示,成立全资子公司后,全资子公司能否执行母公司制定的企业标准?需要相关授权或者文件批复吗?
 
  答:按照《公司法》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各为独立的法人,子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成立全资子公司后,全资子公司可以执行母公司制定的企业标准,应当获得母公司的授权。

  3.我的超市货架上摆放了过期食品,我忘记清理走了,但是没有卖出去。执法人员检查时说,这样也属于经营过期食品的行为要我整改,请问合理吗?
 
  答:食品经营者将食品摆上货架,即可视为提出了合同的要约,消费者购买即达成合意,在放上货架的时候, 经营者已经把该商品视为了一个可用于出售的商品。
 
  超过保质期食品陈列于货架应定性为经营禁止经营食品违法行为。
 
  4.我们自己公司的食堂,卤肉时可以添加亚硝酸盐吗(绝对不超标)?
 
  答:不可以!根据卫生部和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的2012年第10号公告规定:为保证食品安全,确保公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现决定禁止餐饮服务单位采购、贮存、使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亚硝酸钠、亚硝酸钾),自公告之日起施行。餐饮户不得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
 
  餐饮户销售自制食品检出亚硝酸盐的,按照《食品安全法》第124条第一款第三项“(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处理。

  5.我是外商投资分支机构的,非独立核算,请问年报系统里投资者信息,投资基本情况,外商投资经营情况,债权债务,填分公司还是总公司的数据?
 
  答:可根据分支机构的信息填写……
 
  素材来源 | 总局留言板
 
关键词: 过期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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