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饼干、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等6类食品11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11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见附件)。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滁州市琅琊区葛国忠小吃店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二、亳州九叶草花茶有限公司生产的玉米须葛根苦瓜桑叶茶,霉菌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池州市贵池区钱满云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黑鱼(活), 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四、千方汇旗舰店(经营者为江门市千方汇食品有限公司)在天猫商城销售的、标称江门市千方汇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安徽铭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橘红罗汉果青润茶,霉菌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此通告。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