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糖果制品、肉制品、饮料、酒类、糕点、速冻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调味品、乳制品、方便食品、其他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蔬菜制品、豆制品、水产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水果制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2大类食品35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产品明示标准进行检验和判定,所检项目检出不合格样品7批次(见附件),发现的问题主要是微生物污染、其他污染物、农兽药残留超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和其他污染物
(一)南宁市良庆区瑞鑫餐饮店使用的“粉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南宁市良庆区日日香快餐店使用的“饭碗”,大肠菌群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淘宝(玉林好味道)(经营者为广西玉林桓一贸易有限公司)在淘宝(手机app)销售的、标称玉林市大同众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大同众香金猪年糕”,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钦州市“大垌镇农贸市场阙艳平”销售的“辣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美团共和生鲜(金港路店)(经营者为玉林市玉州区吕燕副食店)在美团(APP)销售的“【新鲜】本地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美团网华林水果店(果切果捞)(经营者为崇左市“江州区华林百货经营部”)在美团(APP)销售的“小台农芒果 500克”,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来宾市兴宾区航华水产店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核查处置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样品涉事主体依法处理,督促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标签或标签信息不全,内容不清晰、掩盖、补印或篡改标示的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15。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