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2024年4月2日,台湾食药署发布边境查验不合格食品名单显示,印尼一批次椰糖检出漂白剂含量不符规定。
通报显示,印尼制造厂或出口商名称为CV.HARIMA BAROKAH,台湾地区进口商为西霸企业有限公司。
据了解,该批次椰糖检出二氧化硫3.36 g/kg。依据「食品添加物使用范围及限量暨规格标准」,亚硫酸盐类漂白剂用量以SO2残留量计为0.30 g/kg以下,本案不符合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18条规定。
不合格产品共计1,000.00公斤,均被退运或销毁处理。
食品伙伴网提醒国内进口企业密切关注相应信息,避免进口不合格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