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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5批次食品抽检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3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4-11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近期,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蔬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餐饮食品、酒类、食用农产品、豆制品、水果制品、调味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3大类食品205批次样品,其中检出5批次不合格样品。主要是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质量指标不达标、微生物污染问题。
  近期,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蔬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餐饮食品、酒类、食用农产品、豆制品、水果制品、调味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3大类食品205批次样品,其中检出5批次不合格样品。主要是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质量指标不达标、微生物污染问题。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呼和浩特市、赤峰市、通辽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阿拉善盟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超限量超范围使用的问题
 
  (一)赤峰市松山区蓝景风干牛肉店销售的,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宇澜山野菜食品加工厂生产的野生干金针,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心连心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天盛分公司销售的,宝鸡市高新区可意炒货厂生产的红枣味瓜子,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内蒙古包头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乌拉特前旗超市销售的,内蒙古开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五香葵花籽,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微生物污染的问题
 
  (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内蒙古伊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销售的,鄂尔多斯市高原果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炒杏仁,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赤峰市元宝山区美特好生鲜超市销售的,通辽市现春食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五仁月饼,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特此通告。
 
  附件:   1.合格产品信息.xlsx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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