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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99批次食品抽检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4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4-26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近期,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保健食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调味品、罐头、肉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7大类食品199批次样品,其中检出5批次不合格样品。主要是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近期,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保健食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调味品、罐头、肉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7大类食品199批次样品,其中检出5批次不合格样品。主要是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通辽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的问题
 
  乌兰察布市凉城县惠民生鲜果蔬超市销售的红叶粉条,铝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后旗白镇永峰瓜果蔬菜店销售的韭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后旗小兰瓜果蔬菜店销售的韭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通辽市开鲁县开鲁镇九月超市销售的芹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四)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果粒源水果店销售的香蕉,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特此通告。
 
  附件:   1.合格产品信息.xlsx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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