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法舆情动态
 
当前位置:主页 >> 标法舆情动态 >> 标准法规动态 >> 湖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野生蘑菇中毒防控工作的通知 (湘食安办〔2024〕17号)

湖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野生蘑菇中毒防控工作的通知 (湘食安办〔2024〕17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5-17  来源: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核心提示:根据《湖南省2024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为进一步做好野生蘑菇中毒等食源性疾病防控工作,减少群众误食伤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市州、县市区食安办、卫生健康委(局),省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湖南省2024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为进一步做好野生蘑菇中毒等食源性疾病防控工作,减少群众误食伤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防控工作。近年来,我省群众误食野生蘑菇致死率虽然稳步下降,但野生蘑菇及有毒动植物中毒事件发生数和中毒人数仍居高不下,个别地区连续3年处于高风险状态,部分地区出现反弹,少数既往病例不多的地区出现高发。各地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持续抓好防控工作,巩固工作成效,防止高发反弹。

二、持续加强科普宣传。各地要针对“重点地区、重点时段、重点人群”做好精准科普宣传工作。在5月17日前后集中开展“预防野生蘑菇中毒宣传日”活动,结合实际开展进社区、进村组、进学校、进林场、进景区、进市场、进餐馆等宣传活动,向群众宣传勿采勿食不买不卖野生蘑菇、慎采慎食野菜、不盲目崇信中药材养生泡酒等科学知识。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组织疾控机构及时发布风险预警信息,为基层提供科普知识支持。省食安办将野生蘑菇中毒知晓率调查纳入市县食品安全公众满意度调查。

三、坚决压实防控措施。各地要统筹安全与发展,不断完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贯彻“预防为主、以县为主”的工作方针,按照新划定风险等级(详见附件2)落实“4+3+2”防控措施。强化县市区属地管理责任,结合实际开展“双减行动”和“清零行动”,切实减少中毒事件数和中毒人数,持续降低风险等级。5至10月要组织力量加强山区居民集中居住点周边、农村集贸市场、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单位、学校食堂等重点场所监管巡查,禁止集中用餐单位、餐饮服务场所采购、加工野生菌及其制品,坚决防止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四、完善应急救治机制。各地要建立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值守,并第一时间组织救治、处置上报(发生在家庭的群众自采自食的中毒病例,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发生在市场、餐饮环节的中毒病例,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控制危害。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建立应急救治机制,明确定点救治医院,健全转诊会诊机制,开辟绿色救治通道,加强《湖南省野生蘑菇中毒诊疗规范(试行)》等食源性疾病诊疗规范的培训,切实提升各级医疗机构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单位野生蘑菇及有毒动植物中毒诊断、救治能力。

五、规范事件上报调查。各级食安办、卫生健康部门要把野生蘑菇及有毒动植物中毒防控宣传工作纳入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内容和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并加强督促调度,定期通报情况,及时约谈“重灾区”。各级要督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疾控机构对辖区内发生的中毒事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并及时上报国家监测系统,对漏报、瞒报、缓报等情况将依规通报并在考核中扣分。发生死亡病例的要及时通报同级相关部门、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机关,并上报市级食安办牵头开展事件调查。发生多人中毒危重病例或群体性中毒等紧急事态,市州食安办和卫生健康委要分头上报省食安办和省卫生健康委。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省食安办倪绍铭,0731-85693212;

省卫生健康委徐勤,0731-84828536。

附件:1.2024年湖南省野生蘑菇中毒风险分级地图

2.2024年湖南省野生蘑菇中毒风险分级一览表

 
 
推荐产品&服务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