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省市场监管局第1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通告如下:
本期通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7大类食品809批次,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含餐饮具)、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合格797批次,不合格12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微生物污染问题、农兽药残留问题、食品添加剂问题、重金属污染问题。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标称龙岩市新罗区佳惠食品厂2024年3月5日生产的绿豆饼,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单位为长汀县新龙洲量贩有限公司。
二、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顺昌县城关市场乐新海产品摊销售的黄花鱼(购进日期为2024年4月9日),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晋江市梅岭垂强蔬菜店销售的生姜(订单日期为2023年11月30日),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福建汇购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新鲜粗山药(订单日期为2023年11月29日),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福建政和惠多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木瓜(购进日期为2024年3月24日),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厦门润泽夏福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小葱(购进日期为2024年3月28日),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厦门佰嘉玛特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长豆(豇豆)(购进日期为2024年3月29日),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晋江市青阳阿明蔬菜摊销售的铁棍山药(订单日期为2023年11月30日),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厦门金搜诚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荷兰豆(食荚豌豆)(购进日期为2024年3月28日),多菌灵、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食品添加剂问题
(一)永定区盛发蔬果店销售的甜橄榄(购进日期为2024年3月25日),三氯蔗糖、多菌灵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福州市长乐区漳港衍青超市销售的甜橄榄(购进日期为2024年4月8日),三氯蔗糖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重金属污染问题
石狮市润珍水果店销售的老姜(订单日期为2023年11月26日),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开展核查处置,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和公告等法定义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