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总局、省、市关于开展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部署,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迅速响应,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立即安排部署开展全市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对全市肉制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监督检查,全面整治肉类产品领域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和漠视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6月6日,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肉类产品专项整治督查组前往太原六味斋实业有限公司、山西淡定食品有限公司及清徐县熟肉店等生产企业及小作坊进行督导检查,对食品生产者原料进货查验、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成品贮存和交付等方面开展了检查。重点对是否使用未经检验检疫的肉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是否超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标签标识及产品出厂检验等开展了督导检查。
督导组要求,肉制品生产企业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要求,做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相关检查及记录工作。要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购进合格的原料肉,留存原料肉进货查验“两证一报告”记录,深入落实进货查验和出厂检验制度,严格按照GB2760标准要求使用食品添加剂,按照国家标准相关要求组织生产。基层监管部门要迅速开展排查,做到排查全覆盖,监管无死角,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督导组强调,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企业要落实好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严把原料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等关键环节。基层监管部门要深入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聚焦预制调理肉制品、复合肉卷等重点产品,深挖源头线索,聚焦肉类产品生产经营者,开展重点整治,督促肉制品生产者深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帮助企业不断提升产品质量管理能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市、县两级监管人员共同筑牢守好食品安全防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截至目前,全市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共开展监督检查439家(次),接到举报3起,核查3起。组织开展重点宣传活动3次,共进行风险隐患排查37家次,共发现问题线索28条。主要集中在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贮存及交付控制、食品添加剂管理和食品安全自查等方面,已全部责成企业整改到位。共组织肉类产品抽检41批次,其中不合格1批次,正在进行核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