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酒类、餐饮食品、水果制品、蔬菜制品、食用农产品、水产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饮料、方便食品、食品添加剂和其他食品等12大类食品860批次样品,检出其中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和水产制品等5大类食品18批次样品不合格。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扬州市高邮市吴加彬蔬菜铺销售的青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宿迁市宿城区刘兵霸王面馆使用的小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常州市武进区雪堰蒋国飞水产品店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徐州市泉山区宴西湖海鲜酒楼销售的海蜇,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淮安宏进农副产品物流中心(武世镇)销售的白萝卜,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镇江市扬中市安年面馆使用的复用餐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和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苏州市常熟大润发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冰鲜)海鲈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连云港市海州区焕欣餐饮店使用的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盐城市阜宁县阜城郑玉蓉水产品摊位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标称宿迁市聚荷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的清水莲藕(盐水渍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常州市钟楼区凌家塘市场大公禽蛋批发部销售的洋鸡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徐州市贾汪区老矿金灶台饭店使用的不锈钢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三、江苏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无锡政和大道分公司销售的鲜百合,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四、连云港市东海嘉臣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使用的筷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五、南京市栖霞区丁以顺蔬菜店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六、苏州市张家港市塘桥镇妙桥美香园餐饮原料店在淘宝(网店)销售的标称青岛成真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韩式年糕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七、泰州市澄联吉麦隆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百合,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八、无锡市梁溪区顺旺福涛饭店使用的菜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表。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设区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