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规定,现将我局开展本市食品安全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抽检信息涉及7大类食品,包括: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蜂产品、粮食加工品、食品添加剂、水产制品、水果制品和饮料。抽检样品共计557批次,其中合格554批次、不合格3批次。不合格样品为粮食加工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水产制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水果制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霉菌)。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要求相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规定公开。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