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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市场监管局发布2024年“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8-06  来源:汉中市场监管微信号
核心提示:今年以来,汉中市市场监管系统聚焦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以“护民生”为中心,突出“保安全、反欺诈”主题,持续深入开展民生领域“铁拳”行动,依法查处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认证检测、计量、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商标侵权、伪造或冒用地理标志、价格欺诈、虚假违法广告等11个民生重点领域违法行为,现将8起典型案件予以公布。
  今年以来,汉中市市场监管系统聚焦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以“护民生”为中心,突出“保安全、反欺诈”主题,持续深入开展民生领域“铁拳”行动,依法查处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认证检测、计量、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商标侵权、伪造或冒用地理标志、价格欺诈、虚假违法广告等11个民生重点领域违法行为,现将8起典型案件予以公布。食品领域案例3起,如下:

  四、西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西乡县某超市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形状造成改变的照明设施案
 
  2024年3月4日,西乡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西乡县某超市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超市水果区使用的8盏照明设施对水果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西乡县市场监管局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给予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五、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汉中某校外供餐单位未按规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案
 
  2023年12月21日,汉中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汉中某校外供餐单位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供应学校的食品,烧熟至食用时间超过2小时,同时还存在部分垃圾未及时装入有盖的垃圾桶;部分散装食品容器上无标签;个别食品原料未隔墙离地存放;食品留样未上锁管理;非食品原料氢氧化钠存放于操作间楼梯侧面。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五日内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处罚。2024年1月5日,执法人员复查当事人整改情况时,发现散装食品容器上的标签仍未按规定标注。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汉中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二)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给予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八、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西安某商贸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2023年7月至11月期间,当事人与旅行社合作以赞助旅游费用的方式低价招揽旅游团来汉旅游,并组织开展产品推介活动。在当事人举办的会销活动中宣称其代理销售的普通食品具有疾病治疗功能,虚假宣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其推销产品,明星为其产品代言,并宣传其员工具有“国家高级中医师”“国家高级保健医生”等执业资质和高级职称。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的规定,汉中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给予罚款8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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