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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第2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8-10  来源: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本期通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6大类食品730批次,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含餐饮具)、食用农产品。合格715批次,不合格15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微生物污染问题、食品添加剂问题、质量指标问题、农药残留问题、重金属污染问题、其他污染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省市场监管局第2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通告如下:
 
  本期通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6大类食品730批次,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含餐饮具)、食用农产品。合格715批次,不合格15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微生物污染问题、食品添加剂问题、质量指标问题、农药残留问题、重金属污染问题、其他污染问题。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标称福建瓴智食品有限公司2024年5月7日生产的夹心海苔(巴旦木),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单位为平潭冠业商贸有限公司。
 
  (二)福州市马尾区程鹏小吃店的汤碗(消毒日期为2024年6月14日),大肠菌群、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问题
 
  (一)标称龙岩市柿柿圆食品有限公司2023年12月26日生产的蒜香花生,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单位为福建好多多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双园分公司。龙岩市柿柿圆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二)沃尔玛(福建)商业零售有限公司宁德天湖东路分店销售的杨梅(购进日期为2024年5月13日),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沃尔玛(福建)商业零售有限公司宁德天湖东路分店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三、质量指标问题
 
  高新区颜厝月骏超市销售的散装古方瓜子(购进日期为2024年5月15日),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农药残留问题
 
  (一)平潭永业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妃子笑荔枝(购进日期为2024年6月15日),氟吗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漳州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海南海口木瓜(购进日期为2024年5月23日),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厦门市同安区果子铺子百货店销售的妃子笑荔枝(购进日期为2024年6月7日),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莆田市荔华东万达广场店销售的木瓜(购进日期为2024年5月11日),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莆田市荔华东万达广场店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五)浦城县徐氏果品批发部销售的香梨(购进日期为2024年5月7日),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漳州市龙文区领惠生鲜超市销售的红心木瓜(购进日期为2024年5月30日),乙酰甲胺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重金属污染问题
 
  厦门和悦城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老姜(购进日期为2024年6月16日),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其他污染问题
 
  (一)闽侯县上街味美小吃店的圆盘(消毒日期为2024年6月11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福建省鑫财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霞浦鑫财分公司的杯子(消毒日期为2024年6月14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闽侯县甘蔗饭米粒儿小吃店的方盘(消毒日期为2024年6月13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开展核查处置,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和公告等法定义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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