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人员,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等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对福建回头客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了体系检查,本次评价依据《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要点表》,共检查67项,其中重点项26项,一般项41项,发现不符合项23项,其中,重点项4项,项目序号分别是3.1,4.1,4.2,9.1;一般项19项,项目序号分别是2.1,2.3,2.4,2.5,2.7,2.8,2.9,2.10,2.11,3.3,4.7,4.13,7.1,7.2,7.3,7.4,7.5,8.1,12.3。
检查结果显示,该企业在许可条件保持方面,部分车间布局、设备设施已变化,应及时申请生产许可变更;应进一步完善并严格落实物料贮存管理和进货查验制度;应加强生产过程卫生质量控制;应加强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落实;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针对此次发现的问题,我局已督促属地监管部门跟踪落实整改,依法依规核实处置,推动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