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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关于《广东省保健食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实施指南》清场管理的咨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4-29  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广东省保健食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实施指南》5.3.3.4清场管理中(5)清场应规定清场有效期,有效期应经验证,建议洁净区的有效期为7天。 请问若规定洁净区清场有效期为7天,师傅还需进行清场有效期的验证?
  咨询内容:
 
  《广东省保健食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实施指南》5.3.3.4清场管理中(5)清场应规定清场有效期,有效期应经验证,建议洁净区的有效期为7天。 请问若规定洁净区清场有效期为7天,师傅还需进行清场有效期的验证?
 
  答复内容: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广东省保健食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实施指南》是指导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并有效运行质量管理体系的技术规范文件,吸收了广东省部分企业在其实施质量管理体系中的好的经验做法,供企业参考,但不属于法规或法定标准。如其中的清场有效期规定,企业应根据自己实际情况进行验证,建议的7天可作为企业进行验证时的参考期限。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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