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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关于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37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10-06  来源: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近期,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涉及酒类、饮料、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调味品、乳制品、方便食品、豆制品、肉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蛋制品、蜂产品、糕点、饼干、速冻食品、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24类食品472批次样品。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466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
   近期,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涉及酒类、饮料、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调味品、乳制品、方便食品、豆制品、肉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蛋制品、蜂产品、糕点、饼干、速冻食品、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24类食品472批次样品。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466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抽检信息见附件)。

  现将不合格食品情况通告如下:

  一、江苏王子牛哇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双龙大道三店使用的淡水鮰鱼(鲜活),其中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南京市高淳区小孙小吃店使用的标称潍坊佳惠客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台式风味烤肠,其中诱惑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南京市栖霞区舒邦武干货经营部销售的白芷,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南京市秦淮区赵玉林干货店销售的干粉丝,其中柠檬黄、苋菜红、日落黄和亮蓝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南京市江宁区赵刚农产品经营部销售的葱,其中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南京蜗牛百货有限公司大桥南路分公司销售的生姜,其中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通知相关区局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督促相关经营主体切实采取风险控制措施;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标称外省市生产的不合格食品信息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依规开展核查处置。

  特此通告。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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