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等28类食品1534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517批次,不合格样品17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现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垫江县满鸿食品经营部销售的精品香蕉,吡虫啉、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璧山区叶云富餐馆加工自制的馒头,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忠县塔诗汀餐饮店使用的煎炸过程用油,酸价(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重庆嘉邻生活服务超市销售的荔枝,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巴南区苏红副食店销售的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重庆谊品弘渝科技有限公司沙坪坝清悦路分公司销售的香蕉T,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大足区迈袖生活超市销售的番茄,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奉节县优家百货超市销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重庆市涪陵区敦仁街道滨江大道二段8号涪陵港客运中心,香江豪庭3号楼2-1号何禄昌销售的小米椒,毒死蜱、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合川区王胖娃干鲜经营部销售的干山药片,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九龙坡区范松林餐饮店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荣昌区双河街道曹文青副食经营部销售的杨梅,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三)万州区绿之鑫便民食品店销售的豆芽,亚硫酸盐(以SO2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四)渝北区荣匠火锅馆销售的葱,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五)永川区刘兴杰食品经营部销售的老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六)开县孙氏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心连心超市中华城店销售的芒果,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七)开州区百信超市经营部销售的四季豆,多菌灵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核查处置情况
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特此通告。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