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标法舆情动态 >> 食品安全动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84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841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11-01  来源:农业农村部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优化兽药注册审批制度,促进兽用环境消毒剂、体外兽医诊断制品的创新研发和加快上市应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兽药注册办法》,以及原农业部公告第422号和农业农村部公告第342号有关注册资料要求,我部组织修订了《兽用环境消毒剂注册资料要求》和《体外兽医诊断制品注册资料要求》,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优化兽药注册审批制度,促进兽用环境消毒剂、体外兽医诊断制品的创新研发和加快上市应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兽药注册办法》,以及原农业部公告第422号和农业农村部公告第342号有关注册资料要求,我部组织修订了《兽用环境消毒剂注册资料要求》和《体外兽医诊断制品注册资料要求》,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此前已受理但被退回的注册申请,重新提交申请的,可按本要求进行技术审查。此前相关文件要求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兽用环境消毒剂注册资料要求
 
  2.体外兽医诊断制品注册资料要求
 
  农业农村部
 
  2024年10月29日
 
  附件:
 
     附件1.pdf
 
     附件2.pdf

 
 
推荐产品&服务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