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扎实开展违法广告专项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了一批广告违法案件,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作用,现将我市部分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公布,食品领域案例如下:
案例一、中卫市某公司在微信小程序发布食用农产品具有疾病治疗功能的广告案
2024年3月,中卫市市场监管局沙坡头区分局根据宁夏网络交易数据监测系统派发的线索,在当事人微信小程序“半个太阳生鲜”店铺销售的沙坡头苹果商品详情页中发现有“提高记忆和免疫力、补脑宁神,养血安眠、防治冠心病、降低胆固醇,预防心血病”等字样,广告内容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构成了发布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的食用农产品广告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中卫市市场监管局沙坡头区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作出罚款4681.87元的行政处罚。
市监提示:食品广告禁止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或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保健食品之外的其他食品广告,不得声称具有保健功能。
案例二、宁夏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抖音账号发布虚假广告案
2024年3月,中宁县市场监管局根据宁夏网络交易数据监测系统派发的线索,在当事人销售枸杞的抖音账号发现其发布的小视频名称为《想要的家人们,不要犹豫了哦,左下角点下看看》的广告内容中含有“抗氧化抗疲劳抗衰老等多种功效”字样,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关证明内容,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的规定,构成了销售食用农产品发布的广告含有虚假内容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中宁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440元的行政处罚。
市监提示:广告应当真实、准确,不得含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
市监普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相关广告活动市场经营主体应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切实规范以下广告发布行为:
1、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之间在广告活动中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
2、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应当公布其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
3、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应当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并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
4、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能够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
5、以弹出等形式发布互联网广告,广告主、广告发布者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
6、广告中涉及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的,应当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
7、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等引证内容的,应当真实准确表明出处。引证内容有适用范围和有效期限的,应当明确表示;
8、广告不得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以及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
9、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10、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