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糕点、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餐饮具共737批次。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和判定,合格725批次,不合格12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及餐饮具,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涉及外省市的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特此公告。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