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的食品抽检中发现1批次不合格黄瓜,现将上述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舟山市朱家尖阿杜蔬菜摊
(一)抽检基本情况
舟山市朱家尖阿杜蔬菜摊销售的1批次黄瓜的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标准指标为≤0.5mg/kg,实测值为1.11m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山分局于2024年11月25日向舟山市朱家尖阿杜蔬菜摊送达了《检验报告》(NO:CJ-ZR241407),并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该批次不合格黄瓜。
当事人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鉴于当事人保留了进货票据,供货商营业执照,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且不知其所售的食品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决定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山分局
202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