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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发布《不视为不恰当标示或广告的食品等的功能性标示相关规定》部分修改征求意见稿,拟制定更严格的功能性标示食品营养成分标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6-04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合规部
核心提示:5月29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第2025-248号公告,拟修改《不视为不恰当标示或广告的食品等的功能性标示相关规定》的部分内容。
   食品伙伴网讯5月29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第2025-248号公告,拟修改《不视为不恰当标示或广告的食品等的功能性标示相关规定》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A. 修改功能性标示食品中功能性内容及功能性原料含量的标示方法。(第 6 条第 1 项)
 
  B.制定更为严格的功能性标示食品营养成分标准。(附件 1 第 2 项)
 
  C. 对功能性标示食品的每日摄入基准量做出明确规定。(附件 2 第 1 号)
 
  以上意见征集时间截止202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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