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25年4月下旬,消费者薛先生向江阴市消保委青阳分会投诉,称在青阳镇某量贩式KTV消费时,遭遇商家禁止自带酒水入内的情况。薛先生认为该规定属于“霸王条款”,侵犯其合法权益,遂寻求消保委介入调查。
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到投诉后,青阳分会工作人员立即前往涉事KTV展开调查。面对询问,商家负责人解释,自2024年1月接受市场监管部门专项行政指导后,规范了所有禁止自带酒水的宣传标语,还对员工开展普法培训。目前店内实行的是“登记准入制”——为避免顾客自带食品与店内销售商品混淆,规避食品安全责任纠纷,员工会要求顾客对自带酒水零食进行登记,登记后即可正常带入包厢。经核查,当日系员工沟通不到位,未能清晰说明规则,导致薛先生产生误解;事实上,最终商家并未实际阻拦其自带酒水。
为核实情况,工作人员随机走访包厢内消费者,均证实商家所言属实。随后,消保委将调查结果反馈薛先生,其对处理过程与结果表示认可。
案例评析
在本案中,商家在行政指导之后进行了整改,其现行的登记制度目的在于实现规范管理,并未实质性地限制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消保委提醒:消费者若遭遇“霸王条款”,应及时留存证据(如宣传标语、沟通记录等),通过合法渠道维权;同时,商家也需加强员工培训,确保服务流程透明、沟通清晰,避免因误解引发纠纷,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