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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4批次不合格食品情况的通告 (2025年第19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9-12  来源: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945批次,检出14批次样品不合格。
  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945批次,检出14批次样品不合格。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spcjsac.gsxt.gov.cn/。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开展核查处置。现将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三亚海棠区藤桥佰昌农副产品超市销售的茄子,其中克百威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儋州那大乐卖特百货超市销售的西瓜红地瓜(甘薯),其中毒死蜱、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临高加来乐卖特购百货超市销售的白萝卜(萝卜),其中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临高博厚马福升手拉手生活超市销售的荷兰豆(食荚豌豆),其中吡唑醚菌酯、烯酰吗啉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洋浦乐卖特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小白菜,其中氟虫腈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儋州那大喜悦花蔬菜摊销售的荷兰豆(食荚豌豆),其中吡唑醚菌酯、噻虫胺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七)琼中营根港北宝哥海鲜摊销售的黄花鱼(海水鱼),其中恩诺沙星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海口美兰林平海鲜摊销售的芒果螺(贝类),其中氟苯尼考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昌江十月田蕾洛水产品摊销售的水鱼(甲鱼),其中诺氟沙星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琼中营根许治国水产摊销售的基围虾(海水虾),其中呋喃唑酮代谢物、恩诺沙星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问题
 
  (十一)琼海嘉积杨福求食杂摊销售的面条(宽),其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海口秀英佳味蔬菜加工厂生产、销售的香丁丁(萝卜)(酱腌菜),其中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三)琼海嘉积华公美食店销售的包子(肉包),其中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重金属污染问题
 
  (十四)昌江致和宝真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海带结,其中铅(以Pb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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