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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与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两地食品生产企业互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0-28  来源:内蒙古市场监管微信号
核心提示: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和北京市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环节互查互促协议安排,在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已对北京市食品生产环节开展互查学习的基础上,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一行7人由食品安全总监郎志强带队,食品生产处处长李健为组长,组织5名职业化检查人员于2020年10月20日至10月23日对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生产环节进行互查。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和北京市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环节互查互促协议安排,在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已对北京市食品生产环节开展互查学习的基础上,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一行7人由食品安全总监郎志强带队,食品生产处处长李健为组长,组织5名职业化检查人员于2020年10月20日至10月23日对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生产环节进行互查。
 
  互查前期,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与部分备查企业参加的三方座谈交流会在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召开,各方以专业、严谨、高效的工作精神,多角度、多层面就企业履责、监管履职进行了充分沟通。
 
  会上,杨林副局长表示,京蒙两地互查互学互促这样的创新形式,就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让总部在内蒙古、其他省份设有分厂的企业,能够将总部优秀的管理理念复制到其他各个工厂,让世界级的品质保持下去。基于会谈成果,本次在内蒙古检查的食品生产企业侧重选择供北京市场、大型体育赛事等活动,总部设在北京,分厂在内蒙古以及总部在内蒙古、在北京设有分厂的大型乳肉企业开展。
 
  在食品生产处的带领下,北京的专家组分别检查了内蒙古伊利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林高科工厂、呼和浩特市特牛食品有限公司、内蒙古康新食品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蒙亮食品有限公司,共提出合理化建议13条。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来内蒙古交流互查,既深化了两地食品生产安全监管领域互学互促工作,推进食品生产监管手段创新、模式创新,强化两地食品生产监管业务学习,又促进两地食品生产企业健康成长,有效保障北京、内蒙古两地群众食品质量安全,为两地明年继续开展食品生产企业互查互促互学活动奠定了积极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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