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欧盟
欧盟第2005/84/EC号指令要求所有玩具或儿童护理用品的塑料所含的DEHP、DBP、及BBP浓度超过0.1%的不得在欧盟市场出售;对可放进口中的玩具及儿童护理塑料中所含的另三种邻苯二甲酸盐(DINP、DIDP及DNOP)进行限制,浓度不得超过0.1%。
欧盟在2007年3月31日的官方刊物上发布了2007/19/EC指令,该指令在与食品接触的塑料材料及商品方面对2007/72/EC指令做出了许多修改。限制六种形式的邻苯二甲酸盐(DBP、BBP、DIDP和DINP)在玩具中的使用已经成文(2005/84/EC指令),但2005/84/EC指令没有在与食品接触的塑料材料中的使用未有明确规定。
2.美国
2009年2月6日,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发布指导性文件,要求自2009年2月10日起,儿童玩具或儿童护理用品中6类邻苯二甲酸酯(Phthalate)的含量不得超过0.1%,凡是含量超标的产品,不论何时制造,均不得进口、分销及出售。
3.中国
我国的国家标准《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9685-2008中,对允许使用的8种邻苯二甲酸酯类增塑剂,规定了允许使用的食品容器与包装材料的品种、最大使用量、特定迁移量以及其他限制。
GB/T 21928-2008 食品塑料包装材料中邻苯二甲酸酯的测定规定了食品塑料包装材料中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含量的气相色谱质谱联用(GC-MS)测定方法。
GB/T 21911-2008 食品中邻苯二甲酸酯的测定规定了食品中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16种)含量的气相色谱-质谱联用(GC-MS)测定方法。
我国在《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中规定,邻苯二甲酸酯为禁用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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