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镇江市市场监管局紧盯食品安全红线,聚焦主体责任落实主线,从三个方面入手,扎实推进全市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一是集体约谈,加强督诫。对7家保健食品法定代表人及质量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传达学习省局《关于进一步推进落实特殊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通知》和市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自查工作的通知》精神,针对在日常监督检查、双随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好提醒告诫,督促企业切实严把原料购进关、生产工艺关、成品检验关,定期开展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自查,保证保健食品标签标识合法合规、宣传真实,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履行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二是宣贯培训,提高认识。根据企业实际需求,邀请省市场监管局特殊食品安全监管处相关负责人就保健食品生产许可申报常见的问题和注意事项开展专题辅导、现场答疑。
三是信用评定,健全体系。根据2020年度的监管情况,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开展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评定。将企业分为守信(A级)、基本守信(B级)、失信(C级)、严重失信(D级)四个等次,建立健全保健食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强化企业市场主体诚信意识,激励守信、惩戒失信,保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保健食品产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