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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指引的通知 (陕应急办〔2020〕50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2-24  来源: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核心提示: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是事关深化“放管服”改革、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基础工作。为落实《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指引的通知》(应急厅函〔2019〕)、《陕西省政府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工作标准化规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20〕20号)要求,有效推动安全生产领域和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应急管理厅制定了《安全生产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各设区市、韩城市应急管理局,厅机关各处室:
 
    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是事关深化“放管服”改革、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基础工作。为落实《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指引的通知》(应急厅函〔2019〕)、《陕西省政府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工作标准化规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20〕20号)要求,有效推动安全生产领域和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应急管理厅制定了《安全生产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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