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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场监管局落实长江“禁渔令”多举措加强涉渔违禁监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1-07  来源:宁夏市场监管微信号
核心提示:为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长江流域实行“十年禁渔”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银川市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方案》要求,银川市市场监管局以“生产环节无加工、线上线下无销售、餐饮单位无供应”为目标,主动作为,把市场作为打赢禁捕退捕攻坚战的主阵地,严格按照专项行动方案的具体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扎实开展打击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
  为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长江流域实行“十年禁渔”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银川市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方案》要求,银川市市场监管局以“生产环节无加工、线上线下无销售、餐饮单位无供应”为目标,主动作为,把市场作为打赢禁捕退捕攻坚战的主阵地,严格按照专项行动方案的具体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扎实开展打击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
 
  重点督查生产销售环节
 
  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加强索证索票管理,严把进货查验关,禁止采购、加工、经营在禁渔区非法捕捞的渔获物。对来自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物要责令餐饮单位立即停止经营,并依法予以查处。对检查中发现采购、经营、加工无合法来源水产品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从重查处。
 
  动态监测网络交易环节
 
  加强网络交易信息监测,着重摸排和发现有关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案源线索,发现相关违法违规线索立即报送并依法依规处理。加强电商平台行为监管,督促电商平台落实主体责任,将禁限售目录纳入平台禁售商品服务名录和违禁词库。指导平台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对相关违法行为及时采取下架(删除、屏蔽)信息、终止提供平台服务等必要处置措施,并及时报告处理情况。
 
  加强监管宣传推广环节
 
  凡属于依法禁止出售、购买、利用非法水生野生动物的交易一律禁止发布广告。对广告监测中发现的相关违法广告线索,第一时间交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核查处理。对经营者以“野生长江鱼”“野生江鲜”“野生湖鲜”等为噱头进行虚假宣传,发布违法广告等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506人次,检查水产品生产企业、加工小作坊398家次、商超780个次、餐饮店1685个次、农贸市场399个次,监测各类电子商务经营者(平台、网站 、网店)1093个次,监测广告20493条,共立案两起,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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