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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专题丨去年辽宁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达98.9%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3-05  来源:辽宁市场监管微信号
核心提示:2020年,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省级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3254批次,检出合格食品3218批次,合格率98.9%。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临近,“辽宁市场监管”将围绕2021年“守护安全、畅通消费”消费维权年主题陆续推送消费维权工作成果、抽检信息、典型案例等内容。今日推送——2020年省级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情况。

  2020年,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省级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3254批次,检出合格食品3218批次,合格率98.9%。

  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是依据法定程序和食品安全标准等规定开展抽样检验,对市场上食品总体安全状况进行评估的活动。为科学评估我省情况,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详细的抽检实施方案。

  抽样区域

  覆盖各市主要辖区以及当地居民生活区等人口集中区域。

  抽样场所

  主要在批发市场、超市、商场等销售单位。

  抽样品种

  按照城乡居民膳食结构选取米面油、肉菜奶等居民消费量大的加工食品和食用农产品。

  检验项目

  包括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规定的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常见的食品添加剂等。

  从抽检结果看,粮食加工品、食用油、豆制品、乳制品合格率均为100%,肉制品合格率为99.5%、食用农产品合格率为98.6%。

  2021年,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改革创新,进一步提升食品抽检工作质量,增强食品抽检针对性、有效性和系统性,充分发挥抽检监测排查和化解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作用。

  ★  强化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涉及的抽检工作,持续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部署的抽检任务。

  ★  加大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村地区、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的抽检。

  ★  加强对米面油、肉蛋奶、果蔬茶等重点食品的抽检。

  ★  按照“五个到位”要求,督促对抽检不合格产品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依法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  及时公布抽检不合格食品结果和核查处置信息,充分发挥抽检信息公布的引导作用和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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