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十堰市华西农贸市场的李先生,因其母亲罗女士的水果包装箱外观设计遭他人仿冒,元月底,李先生向十堰市市场监管局提出专利侵权纠纷调处请求,经市局调解,2月初,双方达成和解。这是十堰市成立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来处理的首例专利侵权投诉。
李先生的母亲罗女士是“水果包装箱”外观设计专利权人,该专利产品投入市场后,赢得了消费者很好的口碑,获得的可观的经济效益,元月底,春节临近,市场面上出现了仿冒产品,为了维权,李先生立即向十堰市市场监管部门申请调解。2月1日,我局对李先生的请求予以立案,并迅速成立专班,发挥市局、区局、市场监管所三方协同办案联动机制,会同市场开办方组织请求人李先生与被请求人王先生进行调处。经初步调查,请求人李先生的母亲罗女士是“水果包装箱(漳州芦柑)”(专利号ZL202030005049。2)外观设计专利权人。该专利于2020年8月14日授权,目前专利合法有效。水果经销商王某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制造、销售、许诺销售被诉侵权产品,侵害了原告涉案外观设计专利权。经过十堰市市场监管人员反复耐心劝说和释法明理,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投诉人承诺停止侵权行为。
去年,针对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权利人维权“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的问题,市市场监管局采取系列措施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成立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知识产权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将矛盾纠纷调解贯穿在整个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过程中,有效化解知识产权纠纷,推动我市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效率提升,助力全市创新新环境、营商环境优化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