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统一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我市重点工业产品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南宁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1年版)》包括电线电缆、钢筋混凝土排水管、建筑防水卷材、刨花板、普通胶合板、细木工板、中密度纤维板、输电线路铁塔、塑料包装产品、塑料包装容器、纸杯纸碗、餐具洗涤剂、化肥、卫生巾(含卫生护垫)、卫生纸、纸巾纸、混凝土模板用胶合板、铝合金建筑型材、低压配电装置、农用薄膜、瓦楞纸箱、消防箱、手提式灭火器、塑料管件、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冷热水用聚丙烯(PP-R)管材、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车用汽油和车用乙醇汽油、车用柴油、车用尿素、车用润滑油、机动车制动液、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用动力电池、开关插座、移动电源、热轧带肋钢筋产品、热轧光圆钢筋、配装眼镜、中小学生校服、镀锌钢管、家庭日用化工产品、井盖、溶解乙炔、天然气车用压缩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压缩液化气体、燃气热水器、预拌混凝土、水泥等50种。现将上述产品监督抽查细则予以发布。
特此通告。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