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特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督促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根据年度检查计划,宿迁市市场监管局3-12月份在全市范围开展特殊食品经营单位“月月查”活动。
一是市县联动分工查。市局以全市特殊食品安全检查员为基础,随机抽取检查员成立现场检查组,填写《特殊食品经营单位检查表》,县区局密切配合检查,填写《现场笔录》等执法文书,对发现存在违法行为进行责令整改。
二是业态覆盖随机查。采取“双随机”和“四不两直”方式,覆盖商超、母婴园、药店、批发企业四种业态,在检查县区随机选取4家特殊食品经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
三是全项过堂重点查。检查内容涵盖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营,按照检查表全项检查,重点检查经营资质、经营者执行专柜专区销售、消费提示、产品标签和说明书、进货查验等情况,对发现问题详细、清晰记录并拍照取证。
四是重在整改跟踪查。市局检查组将检查问题汇总后交办县区局,县区局30日内将复查报告或立案审批表上报市局,市局将对复查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纳入县区食品安全年度考核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