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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红牛饮料请注意!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指导提示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4-15  来源:泉州市场监管微信号
核心提示:近期泉州市场监管局接到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简称天丝公司)授权的深圳普盛食品销售有限公司投诉,称在本辖区内销售的“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出品商:红牛维他命饮料公司)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
致泉州市各商超经营者:
 
  近期泉州市场监管局接到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简称天丝公司)授权的深圳普盛食品销售有限公司投诉,称在本辖区内销售的“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出品商:红牛维他命饮料公司)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
 
  经泉州市场监管局查证,红牛系列注册商标(“红牛”、“RedBull”、等)均属天丝公司合法持有,天丝公司与北京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曾签订商标许可协议,但协议已于2016年10月6日终止。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于2018年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红牛系列商标权属纠纷诉讼,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该公司因不服一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最高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21日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基于上述情况,我局向相关商超经营者作以下行政指导提示:
 
  现市场上销售的非天丝公司授权生产的红牛饮料涉嫌为侵犯红牛系列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各经营者在经营相关产品时应履行好进货查验及索票索证义务,以免承担商标侵权的法律责任。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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